互联网企业动荡变相裁员规避赔偿 员工权益如何保障?
2017-01-03 18:08 | 来源: | 作者:

  “这并不是裁员,只是公司人员结构的‘优化’和调整。”2016年12月底,乐视控股高级副总裁阿不力克木?阿不力米提(以下简称“阿木”)在其公司位于东四环的会议室不停地向记者解释、强调。

  对于员工的结构调整,阿木以及整个乐视并没有回避:人有出有进,尤其在公司面临困难和战略调整时,这是不得已的行为。

  实际上,在2016年,许多互联网公司都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不同的是,有的企业能够尽可能给员工更多补偿,有的则涉嫌变相裁员,逼迫他们主动离职。

  在整个互联网行业逐渐步入成熟期之时,员工的权益保障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

  乐视正面回应“裁员”

  有关乐视“裁员”的报道开始于2016年11月6日,乐视掌门人贾跃亭在给内部员工的信中承认,因为公司发展过快,部分领域的资金链出现紧张,需要调整节奏,放慢速度,从“蒙眼狂奔”转变为“点刹”和“换挡”。

  乐视作为近几年国内互联网企业中的翘楚,其业务和人员都经历了快速膨胀。业务范围不仅包括手机、电视、电动汽车等硬件领域,还包括体育、影视、金融、大数据软件等子生态领域,不仅有上市公司业务,还有更多非上市业务。

  乐视扩张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其人员的迅速增加。有媒体报道,其在2016年一年,员工增加数量就超过5000人,其全部员工约1.5万人。

  乐视的快速发展,被认为是典型的互联网企业经营模式,依靠“烧钱”,迅速扩张,占领市场。乐视也一度实现了其目标,比如,其亏本销售的“超级手机”上线1年多时间,迅速卖出约1700万部。“超过一般手机企业5年到8年的量。”对此,阿木和他的同事带着自豪。

  也正因为业务扩张太快,摊子铺得过大,管理没能及时跟上,再加上其电动汽车业务耗资巨大,乐视首先在其手机业务上出现了资金短缺,随之公司其他业务的资金紧张问题也暴露出来。对此,阿木以及整个乐视并不否认。

  公司业务调整不可避免,由规模扩张到盈利需求的转变也更加紧迫。这首先反映在员工的调整和缩减上。约10%的员工被卷入这轮风波之中,总人数超千人。

  在采访中,阿木更愿意用“换人用人”和“优化”来描述此次组织变化。一部分高管和员工因不符合公司发展要求,被“优化”。“组织变革是贾跃亭内部信传递出的一个明确信息,换人和用人成为乐视开启战略第二阶段的信号灯。”阿木说。

  高流动性的行业特点

  即便获得了应有的补偿,但是有的被“优化”员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是表达了失望之情,甚至还很愤怒。

  不过,更多的被“优化”者默默选择了接受。

  “好聚好散,从头再来。”王迪(化名)便是其中的一员,他并不觉得这算什么大事,无非再换一份工作。对于从事互联网行业的他来说,这再正常不过了。

  但要说没有一点遗憾,也不可能。当初他也是奔着这家公司的理念而来,觉得在这里能够干出让自己更满意的事。何况当时他是被“挖过来的”,公司给了不错的薪水。

  “我们都知道,企业确实遇到了困难,但只要按照法律赔偿到位,也没什么可说的。”虽然有遗憾,但被通知“离职”后,王迪还是平静地收拾好自己的东西离开了。

  在互联网这个本身流动性就比较大的行业,许多人都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记者采访了多位有跳槽经历的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他们对于跳槽和“被优化”习以为常,有的人反而能够找到更好的“下家”。

  “这个行业的人员大多年轻且高学历,再找一份工作并非难事。”在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担任副总编辑的王兵告诉记者,他曾经在国内一家门户网站担任频道副主编,因公司调整“被辞职”。好在老东家并没有亏待他,按照劳动法,给足了他赔偿。如今他在这家企业收入比原来更高。

  互联网企业的人员流动频繁已经成为这一行业的特点。许多互联网企业成立后,为了快速占领市场,短期内需要大量的人才,便通过高薪、给予股权等方式挖人。但是一旦市场不景气,企业所融资金“烧完”,后续资金难以跟上,普通员工往往成为公司调整最先波及的对象。

  遵守劳动法应是前提

  “我们完全按照劳动法规定,给了‘优化’员工应有的赔偿。”面对记者的提问,阿木如此回答。据悉,在此轮调整中,乐视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员工“N+1”的赔偿,这也是大多数员工能够平和离开的前提。

  但是在互联网行业,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够尽到这一基本义务。有的企业为了减少损失,甚至采取各种手段,变相逼迫员工主动离职,以规避赔偿义务。

  近两年来,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

  不久前,国内某知名互联网企业就采用了所谓的“996”工作制,由于涉嫌侵犯员工的正常休息权,被认为是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的手段。这家企业因为前期扩张太快,后期无法支撑,想通过减少员工数量减少开支。

  更有企业采用所谓“末位淘汰”的考核机制,借此既达到裁员目的,又逃避裁员后的赔偿。

  “(变相裁员)这种做法更恶劣,还不如直截了当与职工当面商量辞退事宜,按照劳动合同和法律进行赔偿,互不耽误。”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对记者说。

  刘俊海直言,企业在裁员时,首先要合法,这是基础和前提;其次,企业能不裁员尽量不要裁员,因为企业只有善待员工,员工才能与企业共渡难关。

  “即便迫不得已裁员,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充分赔偿,且应提前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给他们缓冲时间。”刘俊海说。

  他还提醒互联网行业从业者,多起裁员事件的出现,证明这个行业目前还处于不稳定状态,有一定泡沫,许多企业的盈利模式并不清晰,因此在选择工作时更要谨慎。本报记者 孙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