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院依法对刘少兵决定逮捕
2016-09-21 02:05 | 来源: | 作者:

  2016年9月19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刘少兵(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