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自贡7月25日讯(记者 徐昭磊)一座有着100多年历史的古建筑成了当地的幼儿园,这对于作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是对文物的保护还是破坏?自贡大安区的一栋名为中和灏的古建筑,目前就陷入了这样的纠结之中。幼儿园园长表示,古建筑是她的私产,早在建筑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前,幼儿园就已经创办。文管部门认为,最好是由政府对其进行收购保护。
惊讶:幼儿园藏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自贡市大安区的牛佛古镇,距今已有一千多年历史。在古镇内有九街十八巷、贺乐堂、王爷庙、万寿宫、中和灏会馆、廖公馆等省、市、区级8处文物保护单位。在古镇上,众多的古建筑展现出典型的清代川南古村镇风貌。
建于清光绪元年的中和灏,就是古镇上三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也是牛佛镇霞光幼儿园的所在地。如今,这座古香古色的建筑大门口已经被刷成白色,墙上画上了一些卡通图画。
由于正值放假,幼儿园内没有人,大门口铁门紧闭,透过铁门内斑驳的木门,可以看到院内的一些布置。在山门和正殿内的古建筑墙身,被改画成了大幅的“涂鸦”作品,地面上铺着五颜六色的人工草坪。
据幼儿园附近的商户介绍,这所幼儿园已经在这里办了十多年,幼儿园内的学生也挺多。
在中和灏的大门右侧,立有两块石碑,记载着中和灏被2009年2月被评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2年7月被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在中和灏大门口,有一块介绍其情况的牌匾,上面写着:中和灏建于清光绪元年,坐东北向西南,四合院布局,由山门、正殿、左右厢房组成,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主题建筑为单檐硬山式、抬梁式砖木结构,屋脊、泥塑、木雕、石刻保存完好。中和灏对研究自贡清代民居建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无奈:古建筑是私产 省保带来诸多不便
为何幼儿园会办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内?四川新闻网记者联系了该幼儿园的院长梁霞。梁霞表示,她从17岁职高幼师专业毕业后就一直在牛佛镇从事幼教工作,至今已有23年时间。“我做了几年幼师之后,在1998年买下了这座房产,创办幼儿园,至今已有18年,也是牛佛镇5个幼儿园中历史最长的一个。”梁霞说,在这18年的时间里,靠着她的勤劳和苦心经营,幼儿园规模不断扩大,如今园区已经发展到六七百平方米,300余名学生。但同时,中和灏民居的文保级别也在不断提高——从之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升级至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文保级别的升高,也确实给幼儿园的发展造成了一些不便。”梁霞说,比说在办理消防许可证方面,要求就比之前要严格得多。几年前,梁霞准备对幼儿园做装修,对墙体做一些维护,当地政府也派人过来干涉。
“前段时间听说政府正在收回文物保护单位,镇上的另外两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经被政府收回。”梁霞说,如果政府有意将中和灏收回,只要能给我另找一个办园的地方,她会非常支持。“我也是搞教育的,知道文物保护的重要。”
说法:古建筑使用要做好保护工作
自贡市文化局文物科负责人表示,牛佛镇的中和灏是在第三次文物普查中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在申报之前,中和灏就是私有财产,并且已经作为幼儿园使用,所以从政策上是允许的。“但前提是使用者必须做好相关的保护工作。”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大安区文管所了解到,虽然中和灏的产权是归私人所有,但使用人有对文物保护和维修的义务。大安区文管所所长邱世健认为,特别是省保的古建筑,对消防的要求很高,私有的文物古建筑也要在文物保护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使用,之前了解到,使用者曾对中和灏进行过一些小的维修、改动。“但如果使用者对文物进行了破坏,文物部门就有权对其进行处罚。”邱世健表示,所以出于安全考虑,还是建议教育部门另行选址办幼儿园。
“最佳的办法还是由政府将古建筑收购,在保护的前提下加以利用。”
进展:等待时机成熟政府就收购
四川新闻网记者在大安区牛佛镇政府证实,霞光幼儿园办园确实在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前,并且办园手续齐全。
“近年来,中和灏虽然是在办幼儿园,但对古建筑的墙面、柱头都进行了保护,特别是地面也用了垫子做遮盖,总的来说幼儿园已经对古建筑进行了最大限度上的保护。”牛佛镇建环中心负责人表示,去年镇上曾找专家对万寿宫和中和灏连两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过勘察。“目前维修资金和方案均已确定,正准备在近期对两处古建筑进行维修。
牛佛镇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镇上已经对三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两个进行了收购,以便对以后古镇的创建做准备。“等到时机成熟,也会对中和灏进行收购,通过合理、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古建筑的保护问题。”